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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场站并网工作阶段流程

发布时间:2023-07-05 15:49:55  浏览量:579

新建新能源场站并网工作阶段包含并网前期准备、并网调度协议签订、新能源场站首次并网调试前工作、调度专业验收、并网试运行期工作、移交生产共六个流程。

一、并网前期准备(规划建设期)
1. 前期工作包括规划立项、设计审查、设备采购等各阶段的工作,应保证新能源场站满足电网安全、技术和管理标准。
(1)风电场所采用的机型应通过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检测机构的并网检测,并向电网调度机构提供相应的检测报告。
(2)光伏发电站所采用的光伏组件、逆变器和无功补偿设计应通过有资质的监测机构的并网检测。
(3)分布式电源所采用的风电机组、交流器、逆变器、旋转电机和无功补偿装置应通过国家授权的有资质的并网检测机构的型式检测,检测结果应符合NB/T32015的相关要求。
2.新能源场站关键设备应提供试验专用接口。试验用接口和通道应保证信号的准确性和抗干扰能力,并具有足够的绝缘水平,其响应特性应满足盯关标准和试验要求,保障试验接线的安全性、便利性,把试验过程中的人身、设备和系统安全风险降到最低水平。
3.新能源场站应取得有关政府部门颁发立项依据。
4.为便于新建新能源场站顺利并网和电网调度机构履行调度业务,电网调度机构按要求参与新能源场站的接入系统评审、初设评审、施工图会审等工作,新能源场站业主单位应通知调度机构参加上述评审。
5.新能源场站应配置网源协调在线监测子站,向省调的网源协调在线监测主站提供必要的测量信号、状态信号、控制过程信号、报警和故障信号以及其他电网认为有必要的网源协调关键状态、参数、信号。
7.新能源场站应向调度机构提供变流器、逆变器等装置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需包含新能源场站在故障下提供的最大、最小短路电流和短路容量。
8.新能源电站电力监控系统,应按照国家、行业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导则,确定系统等级保护级别,明确网络安全防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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